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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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6-05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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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决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局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法规、规章的落实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经批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
(4)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5)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
(11)组织实施有关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规章。
(12)指导全区各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6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 3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仲裁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办公室)、事业单位(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共有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公编制20人,事业编制 24 人;在职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1人,事业编制24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73.1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7.19万元,增加 31.9 %,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提前把五大奖、未休年休假等不可预见经费列入预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101.5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61.93 万元,占本年收入 98.11 %;上级补助收入 / 万元,占本年收入 / %;事业收入 / 万元,占本年收入 / %;经营收入 / 万元,占本年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万元,占本年收入 / %;其他收入 39.63 万元,占本年收入1.89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173.1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782.74 万元,占本年支出 82 %;项目支出 390.45 万元,占本年支出 18 %;上缴上级支出 / 万元,占本年支出 / %;经营支出 / 万元,占本年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万元,占本年支出 /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2133.56 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9.01万元,增长 5.9 %。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提前把五大奖、未休年休假等不可预见经费列入预算。项目经费中增加聘用人员劳务费35万。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133.5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7.6 万元,增加 31.9 %,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提前把五大奖、未休年休假等不可预见经费列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133.5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30.78 万元,占 29.56 %;国防支出 / 万元,占 / %;公共安全支出 万元,占 / %;教育支出 / 万元,占 / %;科学技术支出 / 万元,占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万元,占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5.81 万元,占 58.3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3.44 万元,占 3.44 %;节能环保支出 / 万元,占 / %;城乡社区支出 / 万元,占 / %;农林水支出 / 万元,占 / %;交通运输支出 / 万元,占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万元,占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万元,占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万元,占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万元,占 / %;住房保障支出183.53 万元,占 8.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万元,占 /%;其他支出 / 万元,占 / %;债务付息支出 / 万元,占 /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初预算为 2314.74 万元,支出决算为2133.56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92.17 %。其中:基本支出 1782.74 万元,项目支出 350.82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8.86万元,主要成效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公共人事管理经费31.97万元,主要成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公开招考(聘)工作,全区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4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人。完成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科级及以下岗位责任书签订902份。积极推进履职尽责动态化管理机制和讲评工作常态化。组织公务员培训2次,军转干部培训1次;项目支出主要3、用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费80.13万元,主要成效重点解决就业和人才服务问题,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年举办“送岗进校园”活动72场,提供就业岗位近12万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数1.7万余人次;举办公益性招聘会22场,提供就业岗位34893个,推荐就业成功3105人次.共受理大学生创业申报项目214个,初审合格86个,经省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洪山区69个项目获得项目扶持资金437万元,在全市中心城区名列前茅,与长江日报最武汉网络新媒体共同举办洪山区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兼职招聘会,共吸引144家企业,现场提供4300余个兼职岗位,参与人数4645人次。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为辖区人才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为烽火通信、精测电子等企业的7名高层次人才减免评审手续直接发放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206名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专技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在洪山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为辖区人才搭台唱戏。组建洪山区创业导师团,为地大、武科大等高校在校大学生开展了12期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 “体验式”宣讲。项目支出主要4、用于购买劳务支出35万元,主要成效辅助加强机关安全、卫生工作力量,维护机关工作环境和安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5、后勤保障支出61.56万元,主要成效:主要搞好后勤,改善职工伙食,提升工作积极性。
项目支出主要6、用于劳动保障维权支出30.45万元;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中心力量,快速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法律宣传及执法维权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均达96%。项目支出主要用于7、年轻干部外地高校专题培训经费25万元;主要成效推进公务员主体培训班+专题研修班为主导的公务员双轨培训模式,在开展第十二期公务员主体培训班的基础之上,与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共同开展了“双招双引、产业升级”专题研修班和“文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专题研修班,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单位业务骨干分别赴苏州工业园和清华大学研学进修,参训干部综合素质提升明显。全年共主办和协办各类培训班6期,参训学员达300余人次。项目支出主要用于8、聘请法律顾问经费3万元,主要成效1、减少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倡导依法行政有重要作用,对于树立政府为民诚信形象有促进作用。2、法律顾问为听证、行政诉讼提供了重要意见,解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诸多涉法问题。3、减少了行政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项目支出9、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和自主择业干部慰问经费21.7万元,主要成效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0、文明创建党建工作经费9.31万元,主要成效: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项目支出11、机动经费12.33万元,主要成效顺利完成2个“大学之城人才(校友)工作站”建设工作;交流学习了两国育才、引才经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2、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补助经费11.5万元,主要成效补充了社区服务站就业经费的不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年度预算为630.78万元,支出决算为630.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年度预算为151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82.28% ;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基本支出有结余。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年度预算为73.4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4、住房保障支出(221)。年度预算为18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82.7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13.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3 个参公事业单位、 3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1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3 万元,为预算的 123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12.33 万元,为预算的 1233 %,比预算增加 12.3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关于做好人才工作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由洪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程春生带队,洪山区“双招双引”代表团一行6人出访英国、德国。年初无法预计。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1 个, 2 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12.33 万元。其中:住宿费 2.03 万元、交通费 4.7 万元、伙食补助费 0.7 万元、区域交通费2.8 万元、杂费 0.56 万元、国内签证费用1.54万元。主要用于受英国格洛斯特外事局、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邀请,赴英国、德国开展“双招双引”活动与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局、科技和经济信息局、高层次人才创新服务中心、区劳动就业管理局一同组队 1 个、 6 人次;简单说明出访的成果及成效:顺利完成2个“大学之城人才(校友)工作站”建设工作;交流学习了两国育才、引才经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为预算的 10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为预算的 10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0 万元;维修费 0 万元;过桥过路费 0 万元;保险费 0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 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为预算的 10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初预算增加11.33 万元,增长1133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算增加 12.33 万元,增长 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公务接待支出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英国格洛斯特外事局斯特外事局、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邀请,赴英国、德国开展“双招双引”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12 个,资金 350.82 万元。组织对 7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350.82 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区人力资源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帐表相符,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的项目工作计划,2018年度总体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2个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26.99 万元,执行数为350.8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7.29 %。主要产出和效果:
1、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28.87万元,完成预算的192.47%。主要成效:更新购置专用设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业务水平。
2、公共人事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为34.13万元,执行数为3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3.67%。主要成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公开招考(聘)工作,全区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4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人。完成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科级及以下岗位责任书签订902份。积极推进履职尽责动态化管理机制和讲评工作常态化。组织公务员培训2次,军转干部培训1次;
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为82万元,执行数为8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2%。主要成效:重点解决就业和人才服务问题,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4、用于购买劳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成效:主要成效辅助加强机关安全、卫生工作力量,维护机关工作环境和安全。
5、后勤保障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为 61.56万元,执行数为6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成效:主要成效主要搞好后勤,改善职工伙食,提升工作积极性。
6、劳动保障维权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为 39.6万元,执行数为30.45万元,完成预算的77%。主要成效: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中心力量,快速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法律宣传及执法维权作用,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均达96%。
7、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 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成效:主要成效1、减少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倡导依法行政有重要作用,对于树立政府为民诚信形象有促进作用。2、法律顾问为听证、行政诉讼提供了重要意见,解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诸多涉法问题。3、减少了行政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
8、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和自主择业干部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为21.7万元,执行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成效: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
9、文明创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 10万元,执行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的93%。主要成效: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10、年轻干部外地高校专题培训经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预算数 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成效:公务员主体培训班+专题研修班为主导的公务员双轨培训模式,在开展第十二期公务员主体培训班的基础之上,与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共同开展了“双招双引、产业升级”专题研修班和“文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专题研修班,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单位业务骨干分别赴苏州工业园和清华大学研学进修,参训干部综合素质提升明显。全年共主办和协办各类培训班6期,参训学员达300余人次。
11、机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预算0万元,执行数为12.33万元,主要成效顺利完成2个“大学之城人才(校友)工作站”建设工作;交流学习了两国育才、引才经验。此项目为追加项目。
12、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预算11.5万元,执行数为11.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成效补充了社区服务站就业经费的不足。此项目为追加项目。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通过此次绩效评价,我们发现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在全员参与绩效评价等方面工作还比较薄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绩效工作了解还不够深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各科室提供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年度指标体系,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二是结合绩效自评结果,调整下年度的资金安排和预算编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金的绩效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人力资源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9.02万元,比2017年增加 112.02 万元,增长 196.53 %。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用经费中含工会经费补助12万,2017年工会补助纳入项目经费机动经费。增加了 “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工程活动经费”、增加其他资本性改造包括电子监控改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调解室)标准化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接待中心改造升级等资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51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0.4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它用车2 辆,其它用车主要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共零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共零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协助区招才局做好“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组建“大学之城”就业服务联盟、创业学院联盟,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习(训)见习,优化大学生就业环境。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将企业需求和人才培养精准匹配。
二、就业创业指标工作
城镇新就业21095人,完成目标21000人的100.45%;失业人员再就业1605人,完成目标1600人的100%;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1人,完成目标800人的150%;新增劳动者创业2221人,完成目标1800人的123%;创业带动就业7239人,完成目标6000人的121%;就业再就业培训1075人,完成目标1000人的108%;城镇登记失业率3.5%以内。
三、严格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公开招考(聘)工作
全区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4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人。完成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科级及以下岗位责任书签订902份。积极推进履职尽责动态化管理机制和讲评工作常态化。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均达96%。
五、校园招聘工作
举办“送岗进校园”活动72场,有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协助区招才局做好“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 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组建“大学之城”就业服务联盟、创业学院联盟 | 良好 |
2 | 就业创业 | 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新增劳动者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再就业培训 | 良好 |
3 | 全区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全区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4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人。完成行政机关(参公单位)科级及以下岗位责任书签订902份。 | 优秀 |
4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 |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均达96% | 良好 |
5 | 校园招聘 | 完成72场招聘会 | 优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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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山区人力资源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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