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司法 |
|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4-08-06 09:08 |
|
名 称:关于对熊志良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
||
熊志良:
你不服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对你作出的编号为4201111212811650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依法受理,2024年7月12日该案审理终结。本机构通过你提供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方式依法向你送达洪政复决〔2024〕21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快递被退回。为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关权益,本机构特发此公告,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构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
联系电话:027-27753282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36号
特此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2024年8月6日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