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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

成文日期:2020-05-25 14:55

名       称:洪山区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

洪山区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0-11-26 14:45 来源: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 字号:

洪山区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202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工作目标

为做好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检查内容

1.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2)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3)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4)取、弃土场选址及防护情况;

(5)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6)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

(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8)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9)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2.对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项目区水务局按照相关要认真落实,完成本级任务,并按时向市上报相关情况。

、检查方式

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交流座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深入工程现场,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检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落实情况。

2.内业检查。以查阅档案资料为主,重点查阅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重大变更报批资料、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施工管理等相关资料,提出的监督检查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3.交流座谈。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建设单位交换检查意见,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见附件1)

四、检查组织

监督检查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检查组由水务湖泊局、水务监察大队人员组成。

五、时间安排

20206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项目检查时间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六、检查要求

1.周密部署,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要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检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查看防治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于现场向建设单位指出,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初步整改要求。

3.规范程序,确保监督检查效果。要规范检查程序,检查中要作好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明确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同时将检查结果意见上报市水务局。

4.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跟踪复查,未按检查意见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建设单位,要约谈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督促落实,及时消除水土流失隐患。要依法依规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只批不查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为行为。

5.执行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水土保持分册)和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和监督检查廉政规定(试行)》等规定执行,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公正、廉洁、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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